决定复核要求

学生有权通过学生主任办公室要求对决定进行审查. 上诉应按照制裁函中规定的指示提交.

问题?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想了解更多信息, 请通过ccastil8@trinity与克里斯蒂娜·卡斯蒂略联系.edu

 

学生应提交上诉 五天内 书面决定的日期.


上诉程序

继续执行制裁

在提交审查请求期间,先前决定的制裁将继续执行, 除非在最不寻常的情况下. 要求审查的学生不会因为上诉而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上诉审查

申诉由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和教务长负责审理, 或被任命者. 上诉决策者将审查行政会议上的上诉案件, 学生诚信小组和教务长听证会.

对上诉的决定只根据来自, 或与听证会或会议有关的, 如: 

  • 上诉
  • 原行为听证机构的决定书
  • 听证当事人的书面陈述
  • 事件报告

上诉理由

上诉请求一般根据以下理由予以考虑

 

a的出现 程序错误或实质错误 这极大地影响了听证会的结果.g. 已证实的偏差,与既定程序的重大偏差等.)

 

的考虑 新证据, 在最初的听证会或调查期间不可用的, 可能对最初的调查结果或制裁产生重大影响(必须包括对这一新证据及其潜在影响的摘要)

 

强制实施 制裁极不相称 到违规的严重程度

在各方之间共享上诉信息

在涉及报告和回应学生的案件中, 在适当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的上诉可根据程序(e)与另一方当事人分享.g., 如果回应的学生上诉, 上诉由原告共同负责, 谁也可能希望提出回应, 以相同或不同理由提出上诉). 所有与请求相关的文件在提交前与各方共享.

 


上诉指南

 

 

遵守原决定

原裁定和制裁被认为是合理和适当的. 只有在有明显错误或令人信服的理由时才会进行更改.

上诉方有责任就撤销或调整制裁提出明确的理由, 学生诚信小组必须将审查限制在所提出的挑战上.

 

 

上诉不是完整的重新听证

上诉并不是新小组成员代替原决策者判断的机会.

在大多数情况下, 上诉仅限于对书面文件的审查, 原审笔录, 以及有关上诉理由的相关文件. 必要时可以传召证人.

应利用一切机会将上诉退回原决策者要求复议(还押), 有明确的复议指示.

 

上诉的结果

应根据可容许的理由,更改原聆讯机构的调查结果及/或制裁.

在复议, 任何程序性或实质性错误都应予以纠正, 应该考虑新的证据, 处罚应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学生的累积行为记录成比例.

当可以证明原决策机构因程序或实质性错误而存在不适当的偏见时, 将成立一个新的小组来重新考虑此事, 哪一个可以反过来上诉, 一次.